Monday, April 2, 2007

Dream. Never Come True.

今天被伊莎跟旁哥誇獎說我文章寫的不錯,心中有一絲絲的竊喜(人果然喜歡聽好話,整個人有輕飄飄飛上天的感覺,羞),其實從高中就喜歡亂寫東西,還因為這樣有著一些遙遠甚至不切實際的夢想,今天忽然因為小小的誇獎就整個回憶了起來,這種老人家的習慣實在要不得。

打從國中的開始就很常被派去參加一些有的沒的作文比賽,當時的題目經常圍繞在所謂的「教孝」、「禮義」、「知恥近乎勇」等主題打轉,我總是在上「筆場」前先硬背幾句經典名言,再來個東拼西湊,寫幾個發人省思的隱喻小故事,總結再回歸到呼口號式的精神響應,這樣的文章還算是結構完整、斷落清楚,可以準備拍拍屁股交差了事,閃人。

真正到喜歡亂寫些自己生活上的情緒跟感想,始於國中時一位知遇知恩的老師(我想,現在如果還有超級星期天可以幫我尋人,我第一個會想找他),他常在週記上跟我分享他的想法與生活,那種秘密的、好像只有我跟他才知道的內容,讓我覺得備受老師的眷顧與寵幸。他很鼓勵我寫作,就好比鋼琴老師鼓勵小孩多學音樂一樣,他總認為適時抒發自己情緒的孩子不會變太壞。

這樣的習慣嚴重影響到我之後的人生目標,雖然離現在已漸行漸遠。我曾一度想要當個熱血的新聞文化工作者(我不想要稱為記者,因為這是有差別的,文化層次有差,道德也有差),所以大學的時候很認真地去TVBS(對,就是現在爆料假新聞的那個電視台)新聞部打工。當時當個小小的助理,雖然熟悉了電視的操作,可是我非常清楚我的目標不在此,我每週最開心的時間就是可以跟某位主播一起參與討論新聞專題的製作方向與資料蒐集,那種人文溫馨、從小處著眼的專題是我最想要發揮的天地。不過,總是事與願違,不知為何這個理想離我越來越遠,現在的我則是個每天手拿計算機,滿身銅臭味的媒體購買者。

甚至更早以前,我還想當個可以靠稿費過活的旅遊作家(我想我瘋了,當時。完全是一個吃米不知米價的米蟲),我想要背著簡單的行囊到處去旅居,不管是西班牙的儉樸小鎮或是到處都是狗屎的法國巴黎,我都想要去逛逛走走,邂逅一段戀情,幸運的話 ,在異地浪漫的結婚生子,最重要的是用文字記錄每一刻。然後,賣錢,用以過活。

回想至此,有種大夢初醒的感覺,我那遙遠的作家夢似乎有點可笑,幸好還有這個小小天地可以讓我胡亂謅。可以發現我的結尾很草率,因為現在已經半夜三點了,睏了(噗!不過覺得要回報一下伊莎跟旁哥的誇獎,還是熬夜寫了一下這篇文章 ),用個我最常用的結尾方法:「就讓我們開心自信地駛向未來的每一天吧!」(又在呼口號了,笑)。

1 comment:

isa said...

其實小非你有本錢可以寫!
你有發現當初你做的那個"不切實際的夢", 是現在書局很多的架上暢銷書嗎?

千萬不要輕易放手喔, 人生只有一次!